第三屆管理委員會選舉辦法
 

依據章程第十二~十九條及第二屆第十三次管理委員會會議實施
一、第三屆管理委員會任期116年3月29日至120年3月28日。
二、委員:大房、二房、三房各6位,發鍽2位。
三、選舉方式說明:
四、選出一位監察人,資格:曾任委員一屆以上者。
五、如有未盡事宜 得隨時修正之。
(紙本通知及網路同時發出)

 

 

 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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