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章程第十二~十九條及第二屆第十三次管理委員會會議實施一、第三屆管理委員會任期116年3月29日至120年3月28日。二、委員:大房、二房、三房各6位,發鍽2位。三、選舉方式說明:四、選出一位監察人,資格:曾任委員一屆以上者。五、如有未盡事宜 得隨時修正之。(紙本通知及網路同時發出)